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16项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5229720758;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
附件:3-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刘强 15229720758)
附件3-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16项整改任务:绵竹弘润城市排水公司运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氨氮多次超标,甚至人为干扰在线监测数据。 |
整改责任单位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整改目标 | 确保出水达标排放,规范在线监测运行管理。 |
整改措施 | 1.2024年2月底前,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对出水总氮、氨氮多次超标和人为干扰在线监测数据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2024年4月底前,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完成2次相关运营规范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 3.2024年10月底前,根据调查情况完善相关设备设施的整改。 4.生态环保集团将该事项纳入对清新环境的2024年度考核。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按照计划完成所有整改项目。 |